各单位、部门:
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》(浙教电传[2013]426号)和《宁波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意见》(宁大政[2014]133号)文件精神,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,建立和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,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2014年度思政教师兼职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》和《麻豆三级片
201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现将《细则》在院内进行公示,详见学院314室办公室公示栏。公示时间从
2015年4月7日
起到4月9日止,共3天。
公示期间,欢迎单位、部门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,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将会对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,同时酌情对《细则》进行完善。
麻豆三级片
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
二O一五年四月七日